一、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改[2007]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暂行规定〉的通知》(桂职办[2004]4号)的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免试职称外语和可不参加考试的有关条件如下:
(一)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 1、出国留学,取得国家认可的留学经历者。 2、到国外做访问学者一年或连续在国外进修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3、经专门的语言培训,无需专职翻译独立开展专业技术工作的援外工作一年以上者。 4、获得博士学位者;在国内属国民教育且获得硕士学位者;参加选拔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外语水平考试(简称WSK),成绩达55分者;参加托福考试(简称TOEFL)成绩达到450分以上者;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简称BFT)成绩120分以上者;参加雅斯考试(IELTS)成绩达5.0分以上者;参加国家大学英语水平考试,成绩通过六级者。
(二)经2名同行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和1名外语正高级职称专家鉴定,所在单位审核,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 1、申报副高(一挡高)级职称,在国内外公开出版过署名外文专著、译著5万印刷符号以上(均为个人执笔撰写或翻译数,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下同)者;申报正高级职称,在国内外公开出版过署名外文专著、译著7万印刷符号以上者。 2、国外公开发行刊物上用外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者;在国内公开发行刊物外文版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者。 3、翻译的本专业新知识、新理论,在本行业广泛推广应用的。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获省(部)级以上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者。 2、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三等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证书的主要完成人。 3、获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四)任现职以来属下列条件之一者,经行业认可,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在地市以下单位(含地市单位),连续5年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距法定退休年龄5周年以下者。 2、工龄满25年,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者。 3、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连续15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连续20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4、在乡镇以下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5、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6、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六)审批程序 1、符合免试和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条件的,由个人申请,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见附表1、2),并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件原件,所在单位职改部门核实,并在复印件上签名盖章。 2、审批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核实,并签署意见,再由所属市、区直厅局职改办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
——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考试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的人员。
——要求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个别边远乡镇或确实不具备计算机运用条件的乡镇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要求提供:个人工作简历、个人《编制证》(必须当年六月三十日前仍在乡镇以下单位工作的)复印件。并由乡镇政府(学校的教师由乡镇中心校)在《免试审批表》“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栏签审核意见并盖章。